海政党字〔2024〕6号
中共海兴县人民政府党组
关于周美玲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县教育局、开发区、司法局、审计局、财政局、数政局、资规局、供销社、统计局、住建局、进校、职教、文广旅局、县医院、公安局、发改局、青先农场、应急局、农业农村局:
经2024年8月21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周美玲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宋连海同志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俊杰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玉红同志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张学军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郭海伦同志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庆华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彦斌同志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胜峰同志任县供销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华强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立强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邱月琛同志任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段国强同志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副校长;
徐爱民同志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副校长;
王洪岭同志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曹泽林同志任县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时晓睿同志任张会亭派出所所长;
马泽升同志任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正科级)。
免去:
赵文厚同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宋连海同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韩玉娟同志青先农场副场长职务;
陈明星同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孟 磊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朱东胜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新磊同志县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邱月琛同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副校长职务;
段国强同志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孙会元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曹泽林同志县医院副院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海兴县人民政府党组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