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兴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梁国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4   来源:

海政党字〔20244号

中共海兴县人民政府党组

关于梁国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县公安局、科工商局、投资促进局、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动办、人防办、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202456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梁国义同志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宋玉涛同志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审批服务局)局长;

邢恩柱同志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服务保障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姚国银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路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胡朋月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明利同志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

张宪周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寇德元同志任县公安局辛集派出所所长;

刘重林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大队长;

姚国斌同志任县公安局政保大队大队长;

兵同志任县公安局小山派出所所长;

飞同志任县公安局苏基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修彪同志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李国升同志任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副局长;

 耿飞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国动办主任(兼);

 马泽升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国动办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正科级,试用期一年)、人防办主任(兼);

 郭辉同志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吕国兴同志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李国利同志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张世锋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白振林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韩宪禄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免去:

梁国义同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

宋玉涛同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服务保障局局长职务;

王明利同志县公安局苏基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修彪同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耿飞同志国动办主任(兼)职务;

 马泽升同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国动办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正科级,试用期一年)、人防办主任(兼)职务;

 靳玉勇同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吕国兴同志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李国利同志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白振林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韩宪禄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海兴县人民政府党组

20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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