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兴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武振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4   来源:


中共海兴县人民政府党组

海政党字〔20221号

中共海兴县人民政府党组

关于武振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司法局、交通局

2022110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武振强同志任高湾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建涛同志任辛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韩亮村同志任苏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俊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姜继东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胡文彬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采玉强同志任赵毛陶镇派出所所长

闫木发同志任张会亭乡派出所所长

免去:

刘香琴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清森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付延亭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俊同志县公安局政保大队大队长职务;

姚国银同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采玉强同志张会亭乡派出所所长职务

闫木发同志赵毛陶镇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金良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强同志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海兴县人民政府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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