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兴县人民政府党组
海政党字〔2022〕5号
中共海兴县人民政府党组
关于杨庆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县公安局、盐业管理中心:
经2022年10月 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杨庆林同志任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吴国光同志任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
张 峰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赵武昌同志任盐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免去:
闫木发同志张会亭乡派出所所长职务;
董金岗同志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曹云涛同志杨埕水库治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国锋同志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崔长利同志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海兴县人民政府党组
2022年10月18日
海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