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和《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工作要求,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海兴县财政局采取一系列措施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串通投标违法行为。
一、及时宣传周知。2024年9月份在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群及代理机构业务群及时转发了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知》,使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及要求、串通投标的主要情形、各方主要责任及处理处罚指引等内容都有了深入详尽的了解。
二、明确工作要求。在加大宣传的同时对采购文件的编制提出了具体可行的要求,即在采购文件中需载明串通投标的主要情形,并规定发现后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即做无效投标处理,且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另外要求采购人科学审慎选择采购人代表,所选采购人代表应当充分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切实发挥自身职责。
三、畅通投诉渠道。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公示了我县政府采购举报投诉的受理方式、受理部门、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各项信息,切实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加强监督管理。一是指定专人负责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的登录工作,做到常态化实时监管,强化对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督和预警,实现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电子化。二是加强对交易现场的监督,对评审过程进行见证,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线索及时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