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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0016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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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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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海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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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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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三轮省督察海兴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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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生态
- 文号:
第三轮省督察海兴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督察发现,沧州市在2023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不降反升、空气质量排名持续下滑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而是自降标准、自我减压。”“▲市级生态环境资金投入逐年减弱,市本级财政预算由2020年的10.79亿元下降到2023年的9.7亿元,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支撑不足。”“▲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指导帮扶不够深入,石化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严重,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多发,危险废物非法处置问题时有发生,对个别企业违法问题发现不及时。”“▲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指出的海兴县农场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问题应于2021年5月完成整改,目前未完成整改。”“▲沧州市河湖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河湖长责任意识淡化,履职不力,河渠沿线污水直排、垃圾乱倒、粪污入河等问题多发频发,乡、村两级河湖长巡查台账却屡报‵平安′。沧州市5975名河湖长,2020年至2022年共发现问题325个,平均每人每年发现问题0.02个。督察组仅3天就发现突出问题8个。”“▲沧州市秸秆禁烧管控力度不够,市县普遍存在重视程度不高、安排部署不到位、宣传发动不深入、隐患消除不彻底等问题。2023年1-6月,沧州市共发现露天焚烧火点851起,占全省总数20.1%,火点数量全省最多,其中漏报火点363起,占全省27.7%。督察发现,沧州市压力传导弱化,对省大气办移交的2023年1-3月份露天焚烧问责线索,截至督察时仅对1月份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2、3月份仅提出拟问责意见,尚无问责结果,对后续秸秆禁烧工作警示作用不强。6月份麦收期间,沧州市又出现大规模、集中连片秸秆焚烧火情,6月12-18日,沧州市共被推送火点77个,其中渤海新区黄骅市、海兴县火情最为突出,火点数量较多、过火面积较大、处置时间较长,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督察发现,沧州市坑塘沟渠数量大,一些排涝坑塘沟渠因生活污水、垃圾及畜禽养殖粪污排入,导致水体产生黑臭。2022年以来,沧州市因农村黑臭水体问题多次被通报、督办、约谈或媒体曝光,但排查整治仍然不彻底,部分县(市、区)特别是乡镇政府抱有侥幸心理,敷衍排查、瞒报漏报问题较为严重,仍有部分黑臭水体在监管清单之外。”“▲虽然沧州市初步建立了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也出台了《沧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工作年终考核办法》,对第三方服务公司进行监督考核,但考核工作流于形式,既未制定考核细则、扣分标准,也未明确惩戒措施,致使第三方服务公司肆意妄为,收集、转运不及时、乱倾乱倒,田间地头、坑塘沟渠、村落周边生活垃圾随处可见。”“▲农村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率低,畜禽粪便露天堆存晾晒,粪污贮存设施未落实防雨、防渗、防溢流措施,污水横流、偷排直排乱排等问题较为普遍。”“▲沧州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存在监管漏洞,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督察发现,新华区王御史汽配城50家汽修企业普遍未将废机油滤芯、废油桶、废铅酸电池、沾油废手套等纳入危废管理。......海兴县美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危废间出口未设围堰。河间市优华钻头制造有限公司废切削液,未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等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法》和《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上述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至7月5日(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2051006,邮箱:czshbjdcb@163.com。
海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6621462,邮箱:hxzxxd@126.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
中国共产党海兴县委员会 海兴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具体整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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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 |
督察发现,沧州市在2023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不降反升、空气质量排名持续下滑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而是自降标准、自我减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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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坚决贯彻落实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确保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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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3年12月底,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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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市、县两级组织召开部署调度会议,充分认清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性,聚焦治理目标任务,采取果断措施,严格督导监管,狠抓推进落实。2.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压实属地责任,高标准推进散煤治理、工地扬尘监管、道路清扫保洁、成品油整治、重型柴油货车绕行等工作,切实形成治污合力。3.印发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方案,多措并举,开展工业深度减排、车油路综合治理、餐饮油烟整治、清洁取暖、禁燃禁放禁烧、精细化管理等专项行动,切实提升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水平。4.制定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措施,加强会商研判,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加强监督帮扶,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5.坚持“一线工作法”,组织对中心城区“一县四区”开展扬尘污染专项督导,指导落实好各项抑尘措施。6.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整改调度,严格执行红黄牌制度,强化考核问效,始终保持大气污染防治高压态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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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 成情况 |
海兴县委、县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重点,精准施策,铁腕治污,县域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研究印发了制定了《海兴县2023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海兴县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和城市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海兴县2023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等方案。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狠抓落实,扎实推进。2023年,全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51,全市排名第二;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一;优良天数为236天,占比率64.6%。 |
具体整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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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 |
市级生态环境资金投入逐年减弱,市本级财政预算由2020年的10.79亿元下降到2023年的9.7亿元,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支撑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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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资金投入力度,确保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得到财政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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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3年12月底,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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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加强财政预算统筹,提供财政保障能力,加大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资金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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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 成情况 |
2023年通过预算调整,通过增加冬季取暖补贴及实施海洋生态修复等加大升天环境资金资金投入。2023年生态环境预算比2020年增加6980万元。 |
具体整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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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 |
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指导帮扶不够深入,石化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严重,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多发,危险废物非法处置问题时有发生,对个别企业违法问题发现不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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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监管执法和指导帮扶力度不断加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企业环保意识不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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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3年12月底,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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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针对富德石化开展无组织排放专项检查,形成问题整治清单,制定整治计划,细化完成时限、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标准等内容,确保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到位。2.按照上级要求,对辖区内产废单位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对于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并报送至县生态环境分局。3.进一步强化警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强化警醒震慑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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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 成情况 |
一是加大对富德石化无组织检查频次,制定对其专项检查台账,责令企业进油、出油产生VOCs环节做到管道密闭作业。现场检查时,油气回收系统正常高效使用,确保VOCs无组织排放降到最低。二是对辖区内所有产废单位持续开展排查整治,截至目前,所有产废企业全部排查到位。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要求企业全部整改完成。未发现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三是已加大强化警示宣传。如有典型案例第一时间曝光,起到强化警醒震慑作用。 |
具体整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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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 |
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指出的海兴县农场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问题应于2021年5月完成整改,目前未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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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完成工程建设,投产运营,办理排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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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3年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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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督导,确保如期完成工程验收。2.组织相关单位,加快排污许可证。3.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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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 成情况 |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成立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完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到人、目标明确、进度管控,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整改进度,确保如期完成验收。 2、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协调办理排污许可证流程,约谈运营方、三方公司,准备相关材料,进一步加快排污许可证办理进度。 3.海兴县农场污水处理厂项目于2021年8月24日签订托管运营服务协议,2022年10月30日设备安装验收完毕,2023年3月7日土建验收完毕,2023年10月13日完成所有施工项目,2023年11月24日排污许可证办理完毕。 |
具体整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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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 |
沧州市河湖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河湖长责任意识淡化,履职不力,河渠沿线污水直排、垃圾乱倒、粪污入河等问题多发频发,乡、村两级河湖长巡查台账却屡报“平安”。沧州市5975名河湖长,2020年至2022年共发现问题325个,平均每人每年发现问题0.02个。督察组仅3天就发现突出问题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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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各级河长巡河履职尽责,涉河问题“动态清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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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3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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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县、乡、村三级河长严格按照要求巡查河道,在保证巡河率达标的同时提高巡河质量,巡河过程中发现问题实时上传、立行立改。2.以2023年度全市河湖长制督查为契机,重点检查基层河湖长履职情况和举一反三整改落实情况。3.参加全市河湖长办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加大河长制巡河软件使用培训力度,提升各级河湖长使用巡河软件上传问题意识。4.持续加大常态化暗访检查,通过各种方式加大暗访检查力度,发现问题通报相关河湖长,压实河湖长巡查履职责任。5.制定完善河长履职考核细则,严格开展河长考核工作,考核到河长个人,推动河湖长履职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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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 成情况 |
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督促巡河、加强培训、常态化暗访、 履职考核等工作。 |
具体整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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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 |
沧州市秸秆禁烧管控力度不够,市县普遍存在重视程度不高、安排部署不到位、宣传发动不深入、隐患消除不彻底等问题。2023年1-6月,沧州市共发现露天焚烧火点851起,占全省总数20.1%,火点数量全省最多,其中漏报火点363起,占全省27.7%。督察发现,沧州市压力传导弱化,对省大气办移交的2023年1-3月份露天焚烧问责线索,截至督察时仅对1月份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2、3月份仅提出拟问责意见,尚无问责结果,对后续秸秆禁烧工作警示作用不强。6月份麦收期间,沧州市又出现大规模、集中连片秸秆焚烧火情,6月12-18日,沧州市共被推送火点77个,其中渤海新区黄骅市、海兴县火情最为突出,火点数量较多、过火面积较大、处置时间较长,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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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提高秸秆禁烧重视程度,加强县乡村三级露天禁烧的宣传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对露天禁烧行为实现有效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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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3年12月底,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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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强化属地管理,压紧压实责任。加大巡查和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焚烧秸秆行为。通过广播、发放明白纸加强禁烧宣传,开展网格化监管巡查,消除秸秆焚烧隐患。2.县农业农村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广秸秆还田,以秸秆肥料化、燃料化、原料化为主攻方向,提升秸秆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和效益。3.县生态环境局加大对各乡镇场、开发区秸秆禁烧的督导检查力度,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强化处罚、问责,注重压力传导,对违法焚烧秸秆的进行处罚;对工作开展不利的,严肃追责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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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 成情况 |
海兴县秸秆焚烧防控总体情况工作有明显好转,1-10月份全市秸秆禁烧情况,海兴县火点数为142起,全市排名第三。11月份,省初定海兴火点数13起。12月11日,在全市大气防治日调度会通报中,海兴县火点数累计排名全市第六。截止到12月26日,省初定12月份沧州各县市区火点数共计189起,海兴火点数4起。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措施方法进一步加强,全力做好秸秆禁烧防控工作。 |
具体整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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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 |
督察发现,沧州市坑塘沟渠数量大,一些排涝坑塘沟渠因生活污水、垃圾及畜禽养殖粪污排入,导致水体产生黑臭。2022年以来,沧州市因农村黑臭水体问题多次被通报、督办、约谈或媒体曝光,但排查整治仍然不彻底,部分乡(镇、农场、开发区)特别是乡(镇)政府抱有侥幸心理,敷衍排查、瞒报漏报问题较为严重,仍有部分黑臭水体在监管清单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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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持续深入开展排查整治,2023年底前,建立完善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和农村坑塘沟渠清单,完成年度治理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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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3年12月底、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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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各乡镇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深化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力度,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和农村坑塘沟渠清单。2.县直相关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推送属地,要求限期整改、举一反三,及时消除水体污染源,减少黑臭风险。制定农村黑臭水体分年度治理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对2023年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进行现场验收,确保整治到位。3.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考核和督导调度,将农村黑臭水体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体系,量化分数,定期调度通报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情况。根据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机制,水务部门落实河长制职责,城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垃圾管控职责,城管部门落实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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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 成情况 |
一是制定了《海兴县农村黑臭水体深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海兴县水环境隐患全面摸底排查整改工作方案》。二是2023年开展2次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执法检查,共排查坑塘1456个,发现黑臭水体6处,制定了“一塘一策”治理方案,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已通过验收。三是各相关部门定期对农村黑臭水体的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治理完成的黑臭水体开展“回头看”工作,对新发现的问题立即督导有关乡镇立即整改,确保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无死角、全覆盖。 |
具体整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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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 |
虽然沧州市初步建立了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也出台了《沧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工作年终考核办法》,对第三方服务公司进行监督考核,但考核工作流于形式,既未制定考核细则、扣分标准,也未明确惩戒措施,致使第三方服务公司肆意妄为,收集、转运不及时、乱倾乱倒,田间地头、坑塘沟渠、村落周边生活垃圾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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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海兴县制定、细化第三方公司考核办法并严格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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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3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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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海兴县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制定针对第三方环卫公司的考核细则,明确扣分标准,强化惩戒措施,对第三方服务公司肆意妄为,收集、转运不及时、乱倾乱倒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海兴县已制定考核办法,明确扣分标准和奖惩措施,并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结算费用挂钩,年底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合同。对屡次出现问题、肆意妄为的公司给予惩罚,以对其工作形成督促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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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 成情况 |
1.严格落实《海兴县城乡全域环卫一体化考核方案》,其中详细规定了对第三方公司的日常监督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县城管局及各乡镇共同对第三方公司进行监管督导。 2.针对村庄垃圾转运不及时及其他环卫问题,县城管局督导环卫公司加大垃圾收运频次、规范收运过程,禁止乱倾乱倒。 3.按照《海兴县2020年城乡全域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要求,压实乡镇职责,城管局及各乡镇共同对环卫公司进行管理。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对巡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同时严格对照《海兴县城乡全域环卫一体化考核方案》对第三方公司作出处罚,从而保证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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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整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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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 |
农村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率低,畜禽粪便露天堆存晾晒,粪污贮存设施未落实防雨、防渗、防溢流措施,污水横流、偷排直排乱排等问题较为普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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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60%以上,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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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3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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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县领导高度重视,进行批示推动;压实属地责任和养殖场户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攻坚行动进行排查整治;农业农村局组织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进行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执法监管,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户)依法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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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 成情况 |
1、县领导进行批示,推动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工作。 2、压实乡镇政府属地责任和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各乡镇开展攻坚行共出动人员389人次,对1467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建立清单台账。 3、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通过组织集中培训、现场指整改完成导、督导等方式推进散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目前已有1173户配建粪污设施,配建率达到79.96%。 4、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执法监管,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户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
具体整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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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 |
沧州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存在监管漏洞,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督察发现,......海兴县美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危废间出口未设围堰。河间市优华钻头制造有限公司废切削液,未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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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补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环境监管漏洞,有效消除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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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3年12月底,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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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加大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2.进一步强化全县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3.针对海兴县美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危废间出口未设置围堰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督促企业切实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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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 成情况 |
一是制定了《海兴县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累计排查企业共278家,涉及化工、农药、五金加工及汽修等行业,其中问题企业41家,排查发现问题共4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针对海兴县美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危废间出口未设置围堰问题,督促其立即整改,在危废间出口设置围堰。现已整改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