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信息公示表(海兴婉婷餐饮服务店)

发布日期:2026-03-16   来源:

行政检查信息公示表

检查对象

海兴婉婷餐饮服务店

执法依据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

案件来源

肉制品专项整治监督检查

执法科室

辛集分局

执法人员

刘忠学、韩光辉

检查时间

2026年3月16日

检查地点

海兴县辛集镇辛集村

检查情况

当事人的冰柜中存放的1只白条鸡块未能提供该鸡肉的检疫合格证明文件,其行为涉嫌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检查结果

涉嫌经营未经检疫的鸡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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