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海兴县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的公告
现将《海兴县2026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实施计划》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5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
投诉监督单位:中共海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海兴县海政路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317-5544800
电子邮箱:hxfpb@163.com
监督电话:12317 12345
附件:关于印发《海兴县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常态化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中共海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15日
海农办〔2026〕7号
海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兴县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海兴县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方案》已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2026年7月14日
海兴县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2026年7月2日河北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调整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要求,给予海兴县2026年追加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3万元,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一、省级追加的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3万元,全部用于海兴县2026年项目管理费,其中项目设计费为项目投资总额的0.8%-1.2%、概算为项目投资总额的0.5%、项目监理费为项目总投资的0.8%-1.2%。
二、绩效目标:1.时效指标:2026年12月底全部完成报账。2.数量指标:项目26个。3.质量指标项目全部达到合格。4.成本指标项目总投资13万元。5.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