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兴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资金使用实施计划》的公告公示
现将《海兴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资金使用实施计划》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3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中共海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海兴县海政路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317-5544800
电子邮箱:hxfpb@163.com
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附件:关于印发《海兴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资金使用实施计划》的通知
中共海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
海农组〔2025〕6号海兴县2025年度财政衔接资金使用实施计划(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