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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衔接资金公告
现将海兴县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3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海兴县财政局,海兴县海滨路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3176628295,hxxcn1228@163.com
国家监督电话:12345或12317
附件:海兴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信息公开表
海兴县财政局
2024年4月3日
海兴县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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