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海兴县教育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海兴县教育局2025年学校管理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海兴县教育局联合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和气象局于6月26日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全县4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海兴县域内中小学及幼儿园按照20%的比例,在平台上随机抽取确定4所学校为检查对象。分别为:《海兴县中学》、《海兴县张会亭中学》《海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海兴县第三幼儿园》。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条;《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六至三十二条第一款;《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六至三十一条;《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三、抽查人员:教育局王庆刚、许志博、及卫健局2人、市场监管局2人,气象局2人共8人。
四、抽查事项:
(一)教育局:
1、对校园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
2、教师培训工作检查。
(二)卫健局:
1、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
2、对托育(幼)机构卫生的监督检查。
3、对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
(三)市场监管局:
1、餐饮服务监督检查等相关检查事项。
2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四)气象局:
1、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抽查情况及结果处理:
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严格依据相关法律和相关管理规定,采取实地查阅相关资料,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的方式,经检查,教育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尚未发现问题,但气象局发现海兴中学和海兴县第三幼儿园都没有定期开展防雷检测,但是这两个单位立行立改,在2025年6月27日都已整改完毕。各学校能够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较好的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教育部门的管理,有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任职教师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和档次;办学行为较为规范。
海兴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