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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零距离!海兴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辛集镇送法下乡,为畜禽养殖业“把脉开方”


 

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管控,近日,海兴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辛集镇政府,深入辛集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畜禽养殖篇专题宣讲活动。将环保法律精准送到养殖户的“家门口”,护航辖区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辛集镇各村负责人、畜禽养殖场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

《生态环境法典》已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对畜禽养殖提出了更严格、更全面的要求。首先召开畜禽养殖专项整治推进会议,结合全镇养殖现状,县农业农村局对畜禽粪污处理、养殖台账建立、雨污分流、禁养区管控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点明当前部分养殖场存在粪污处置不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到位等现实问题,明确整治标准、整改时限,要求各养殖主体对照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完善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坚决杜绝粪污直排乱排现象,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随后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宣传培训,生态环境分局宣讲人员围绕法典中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法律责任等与养殖户密切相关的法条进行解读,结合基层养殖典型案例,讲清违法养殖对应的法律后果,把法条规定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实务讲解,让参会人员懂法规、知底线、明后果。现场开展普法答疑,对环评手续、粪污资源化利用、日常环保管理等群众关心的业务问题进行细致解答。

 宣讲活动不仅是一次普法,更是一次服务。工作人员结合本地及周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直观展示违法排污带来的环境危害与经济代价。同时,向广大养殖户普及了法典中“宽严相济”的裁量原则:对于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改正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但对于恶意排污、拒不整改的,将坚决依法从重处罚,实行“双罚制”(企业罚、责任人也罚)。

下一步,海兴县生态环境局与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深化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与技术帮扶,创新运用智慧监管手段提升治理效能,以法治赋能乡村生态振兴,共同守护我们的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