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提升平安海兴建设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经中共海兴县委政法委员会审核,拟确认以下三名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26日。
付延岭,女,1976年2月生,中共党员,河北沧州海兴县人;陈艳敏,女,1979年3月生,中共党员,河北沧州海兴县人;姚春苗,女,1981年3月生,群众,河北沧州海兴县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中共海兴县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书面反映。联系人:信世鹏 15031996797,办公电话:6655001,联系地址:县委一楼。
中共海兴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