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4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海兴县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2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省委巡视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海兴县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确保将全部问题整改到位。
一是迅速传达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海兴县情况反馈会议后,县委书记立即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县党政班子领导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任务落实。二是精心制定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县委办公室牵头梳理完成了《巡视整改任务分工》,并向各有关单位交办了整改任务。组织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和县委常委会会议,对《中共海兴县委关于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及选人用人、巡察工作等专项整改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逐个深挖问题根源,逐个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推动各位县级干部和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整改。三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剖析检查。组织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班子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认真查摆并分析原因,县委围绕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5个方面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下步工作重点。各位县委常委紧密联系自身实际,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开诚布公、推心置腹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为推进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严格督导落实,确保工作成效。召开全县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对全县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之后,多次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各牵头县领导及责任单位的整改推进情况,并就下步工作作出安排。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县委重点督查内容,指导和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对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和负责人及时提醒、严格问责。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够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重形式轻实效、知行合一不够,未结合海兴实际开展深层次集体研讨。县委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氛围不浓、缺乏系统性,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制发《2023年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进一步健全规范深层次集体研学机制,提升学用结合水平。二是专题学习。组织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开展为期两天的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分15个专题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研讨交流。通过“周末课堂”“奋进海兴大讲堂”等开展全方位培训教育,学习系统性实效性进一步提升。三是浓厚氛围。制发《关于持续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的通知》,设置宣传标语418处,制作短视频10部,在《海兴新闻》开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播出新闻报道130余篇,营造学习宣传浓厚氛围。四是深入调研。结合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发《海兴县贯彻落实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的具体措施》等文件,推动调查研究制度化、常态化,精心开展“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各位县级干部围绕党的建设和乡村振兴领域,认真研究解决问题,创新打造“码上报备”服务平台,全县26个执法部门入企检查时,必须扫码报备检查时间、执法依据、整改落实等情况,县纪委监委、县优化办、被检企业通过平台全程监督。
2.关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到位,县委对生态环保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存在湿地和鸟类省级保护区被养殖侵占现象,近岸海域海水养殖尾水无序排放”问题。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制定《“美丽海兴”建设方案》,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每月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保工作,及时解决重点问题,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二是制定《海兴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水产养殖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深入调查摸底,建立问题台账,高效推进清理。目前,海兴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养殖户已全部退养,养殖设施设备清理完毕,清退任务全部完成,目前实验区内养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三是发布《关于对板堂河以南漳卫新河以北夹角地带6000余亩公共水城实施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排查封堵排污口1个。对区域内6000亩滩涂重新规划管理,科学设计排水路线,彻底解决该区域养殖尾水直排问题。四是严格落实《海兴县秸秆禁烧奖惩实施细则》,组建9个督查组开展高频巡查,严厉查处火点管控不力行为。严格落实河长制,实施县内河道全流域综合管控,封堵所有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截至目前我县河流总氮水质达到上级考核要求,未出现总氮超标现象。
3.关于“向海发展、向海图强意识不强。推进沿海经济带建设主动不够,县‘十四五’规划未专章部署发展海洋经济。主动融入环渤海经济区,对接零距离黄骅港缺乏魄力和勇气,临港产业仅有规模小且档次低的劳务输出,实现‘靠海而兴’缺乏深度谋划和有力举措”问题。
一是树牢海洋意识。编制《海兴县东部物流园区规划》,进一步完善县“十四五”规划。发挥沿海经济建设3个工作专班作用,加强对上沟通对接,组织干部到沿海发达地区调研学习50余次,切实增强向海发展、向海图强意识。二是强化产业支撑。加大与黄骅港产业对接力度,重点发展仓储物流、清洁能源、精细化工等沿海临港产业。目前,一批项目正按计划推进。三是优化交通路网。G228项目(海兴段)第四标段已完成工程量的75%,第五、六标段已完成施工招标,工程项目部正在筹建,正在跑办临时用地手续;石衡沧港城际铁路项目正在进行桩基承台施工;鲁北高新区支线项目项目工可报告已通过第三方技术评审,沿海临港交通体系持续完备。
4.关于“推动经济发展成效不佳。县域经济总量小,工业支撑作用不足。县委谋划推进县域重点项目不力,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土地财政明显”问题。
一是深入招商引资。截至目前洽谈项目93个,成功引进项目38个,总投资64.1亿元。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引进国电投、国能生物质2家央企在我县注册成立三级子公司。二是加快项目建设。成立重点项目建设专班,完善县级领导包联机制,确保项目早日落地开工达效。截至目前全县实施5000万元以上项目61个,完成投资21亿元。三是培育纳税大户。设立“四上企业”奖励资金,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涵养后续税源,促进税收结构改善。运用“信用+风险”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制造业、新能源等支柱行业的精细管理。
5.关于“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力度不大。对产业结构调整着力不足,有效利用海洋资源发展沿海产业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传统盐业只有原料加工,食用盐领域空白。鱼子鱼粉产业延续低端传统工艺,对产品缺乏深度研发”问题。
一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制发《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规定》,县财政出资1500万元用于扶持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目前,已有45家“四上企业”获得奖补资金474万元,已有8家成长型企业获得奖补资金91万元。二是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启动临港物流园区建设,一期整合土地1200亩,积极推进海产品深加工、仓储物流、溴素提取等在谈项目落户。支持原盐企业研制和引进新加工技术,拉动原盐产业发展。积极对接正大等海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打造养殖和深加工产业链。三是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补助、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申报力度,对新入规企业开展培训,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填报人员进行辅导,截至目前共有25家企业申报研发费用7435.4万元。
6.关于“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用力不足”问题。
(1)针对“加快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差距较大,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县医院尚未达到二甲标准,专技人员中高级职称低”问题。一是抓好教育事业,积极招聘事业编教师和特岗教师,充实教育力量,县级招聘的教师已全部上岗。二是提升医疗卫生水平,县医院二甲创建工作完成评审,各医疗机构硬件设施持续完善,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全力实现“小病不出县、大病能治疗”目标。目前县医院医护人员中高级职称占比达41%,高级职称占比达13.2%。
(2)针对“县委2022年确定10项民生实事未能如期完成,有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未按时交付使用”问题。一是2022年未完成的3项民生工程中,海兴西110kv变电站35kv配套输送工程和市民广场工程已于2022年底完工。针对当年未完工的兴顺街道路扩建工程,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实施“日调度”机制,精准掌握项目进度,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推动施工方加大机械和人员力量投入,增加作业点,2023年7月兴顺街已竣工通车。二是针对粮食局家属院、县医院家属院2个未按时交付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修订完善《海兴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将工程细化到天、责任到人,盯紧现场、实时跟进,每月进行调度,县粮食局家属院已于2024年5月交付,县医院家属院确保按合同约定在2024年12月前交付。
7.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紧密。新任村干部对防返贫帮扶政策掌握不全面、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不足”问题。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立足“三个转向”、落实“四个不摘”,开展县四大班子包联和“三级书记”遍访活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政策,确保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精心制定培训计划,对新到岗乡村干部进行防返贫帮扶政策专题培训,目前已组织培训村干部和驻村干部2100人次。三是增强内生动力。制定《海兴县2023年扶贫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农村脱贫劳动力转移和农业技术培训,截至目前脱贫人口(含防贫监测对象)务工2987人,超额完成市下达任务目标;实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专项行动,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贷款201笔862.2万元,不断增强脱贫群众发展能动性。省委巡视反馈的渔网加工和奶牛养殖扶贫产业项目未投产运营问题,目前2个项目均已投产运营。
8.关于“履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不够有力。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长效监管机制尚未形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后期管护不力。违法占地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制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通知》,修订《海兴县粮食应急预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县政府常务会对粮食安全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全面落实惠农政策,发放农机购置补贴1457.964万元,补贴农机具906台(套)。目前全县共落实县级储备粮小麦8860吨,能够满足常住人口四个月以上口粮。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非农化”工作方案》,县政府与各乡镇场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开展常态排查,严格源头管控。省委巡视反馈的2019年以来我县占用基本农田245处1003亩的违法占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完善《海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办法》,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人员培训会,对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开展常态排查。目前,共排查修复破损出水口6个,巡视反馈的路肩坍塌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9.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合力推进‘五大振兴’作用发挥不充分,农产品缺乏精深加工、村集体经济缺乏产业支撑”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对乡村振兴工作加强统筹安排和协调调度,截至目前召开县委农村工作会议6次,有力推动相关工作开展。二是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项目建设,旱碱麦项目已投产,生猪屠宰项目主体已完工,鸭坯项目全力推进。加快渔业产业发展,年产100吨的浩宇水产养殖项目已投产运行,填补了我县渔业专业村无工厂化水产养殖的空白。三是组织召开农村集体经济巩固提升工作会议,积极盘活村级资产资源,结合“一村一品”清单,引导支持各村发展畜禽、蔬菜、渔网加工等产业,目前全县“10万+”村达190个,“5万+”村达197个;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01元,同比增长8.1%,增速居全市第1。
(2)针对“省级龙头企业仅2家,产业化经营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问题。一是加强指导帮扶和培育,筛选基础较好的两家企业,实施专业人员与企业“一对一”包联服务,帮助企业审核、完善申报资料12种,主动协调市农业农村局评选认定,2家企业成功认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目前,县农业农村局正在与省厅积极对接,指导企业做好数据统计、资料撰写、实地迎检等前期准备,待省级申报认定程序启动后,第一时间行动,加大跑办力度,确保2024年新增1家省级龙头企业。二是大力招商引资,进一步加强与大型农业企业的合作洽谈,引进产业化项目,培育省级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10.关于“推进开发区建设有短板。对开发区建设缺乏顶层设计,尚未实现‘九通一平’、考核指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问题。
一是补齐短板弱项。强化开发区规划引领,完成纬三路、纬五东路、纬六东路续建和长江路、和谐路、经五路南段、嫩江路等道路新建,完善管网、照明、绿化,项目入驻基本达到“九通一平”需求。二是提高能级水平。认真分析开发区考核指标,制定《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规定》《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文件,狠抓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四上企业”培育。2021年-2023年海兴经济开发区在全省一类开发区绩效考核中连续稳定在B级档次。三是提升亩均效益。严格落实《海兴县招商引资鼓励措施十一条》等文件,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一般不低于5000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220万元每亩、亩均税收每年不低于10万元。围绕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大项目、好项目进行重点招商,推动开发区亩均税收有效增长。
11.关于“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有弱项。全县有34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实际运作。机构改革未严格执行‘三定’方案,职能整合和人员调整不到位,未能做到优化、协同、高效”问题。
一是深入研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改革事项,持续推进国家和省市改革试点创建工作,海兴县“码上报备”涉企检查机制被评为2023年度全市改革典型案例;4项工作确定为省级改革试点。二是全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运作,对没有经营意愿和能力的,引导注销;对有发展意愿和符合发展需求的,积极扶持引导。目前,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85个,均实现正常运作。三是制定《关于开展全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暨全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做好单位自查、公示监督、数据汇总、数据对比,确保职能整合和人员调整全面到位。
12.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执法部门以罚代管、随意处罚现象时有发生,‘多收费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5+2+N”行动,打好规范涉企检查报备、开展“码上报备”、完善“1+N”企业家直通车、精简行政审批手续等“组合拳”。县纪委监委开展常态化监督,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对以罚代管、随意处罚、多收费乱收费以及对相关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全县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截至目前新增市场主体数3316家。二是针对2022年11月16日下沉发现县政务大厅燃气窗口无人在岗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全局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完善相关制度,提高查岗频率,倒逼责任落实。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两个责任”落实有短板方面
13.关于“第一责任人责任没有拧紧。推进廉洁文化不够实、县委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将其内容纳入”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头研究解决问题。做实谈话提醒工作,加强警示教育,切实强化对班子成员的监管力度,推动县四大班子成员纪律约束严起来、实起来。截至目前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1次。二是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发《中共海兴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牵头领导确定为县委书记,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工作落实。三是全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将廉洁文化建设列入《中共海兴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实施廉洁文化“六进”活动,用好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廉洁文化宣传一条街,开展各类培训、座谈、宣讲20次,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31次,推动廉洁文化深入人心。
14.关于“‘一岗双责’未落到实处。有的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监管缺位,未及时督促分管部门以案促改”问题。
一是制发《中共海兴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细化为12个方面、37项重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二是向各位县委常委发放《提示函》,对其深入分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警示教育和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等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进行提醒。利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时间节点,县委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谈心谈话、警示教育实现全覆盖,确保分管部门以案促改、抓常抓长。三是组织召开政法系统大排查大整顿专项活动,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措施》,不断提升政法队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15.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政治警示教育不深入”问题。
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核,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专班推进落实、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压力传导机制。县委书记就项目建设领域问题频发现象约谈了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督促其认真研究、解决问题。县纪委监委成立工作组深入县住建局监督检查,并向其发出提醒函,确保压力传导到位。二是加强廉政风险研判。县纪委监委对住建、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进行排查摸底,发现风险及时跟进、督导整改,并上报县委。三是深入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把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作为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重要措施,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提高乡科级正职违纪案件通报比例,做实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6批次,接受教育党员干部850余名;召开全县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2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8个。
16.关于“巡察质效不够高,聚焦‘关键少数’不够”问题。
一是扛牢巡察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对巡察工作领导,及时研究审定巡察年度工作计划和每轮巡察工作方案,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中共海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计划》和十届县委第四轮、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工作方案》。县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按时出席每次巡察动员部署会议并讲话,十届县委换届后的六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县委书记均出席并提出要求。二是完善巡察工作制度。制定强化巡察工作系列制度,细化巡察重点、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报告质量,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三是严格聚焦“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相关文件,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作为重点开展政治监督。十届县委巡察围绕政治表现、履职状态、廉洁自律、生活情况等,对“一把手”开展监督,排查廉政风险点,着力发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方面存在问题,并形成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综合情况报告,着力发现深层次问题线索,以聚焦“关键少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7.关于“政治监督聚焦不够。对重点领域缺乏主动监督”问题。
一是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监督。制发《关于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开展政治监督的工作方案》,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级党组织学习培训、宣传宣讲、重点任务落实等方面开展常态化政治监督,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二是聚焦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开展整改落实监督。针对巡视反馈县纪委监委未对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开展整改落实监督问题,县纪委监委立即制发专项工作方案,组成工作专班开展监督,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要求清理取缔湿地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内非生态水产养殖,目前湿地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三是深入监督推进重点工作落实。聚焦安全生产、营商环境等领域,制定专项监督方案6个,围绕职能部门工作部署、责任落实、应急处置等方面,深入企业、单位开展跟进监督。
18.关于“日常监督乏力,执纪问责偏松软”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县纪委监委在重要节点,通过短信提醒、专项检查、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教育。累计群发廉政短信6500余条,在清明、五一期间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检查,查处问题4件。二是充分发挥派驻机构作用。县纪委监委主动列席被监督单位研究“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43次,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谈心谈话、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汇报等35次,增强日常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严格执纪问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违纪违法问题一查到底、严惩不贷。严守“四审定案”制度,确保执纪问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19.关于“招投标环节廉政风险较为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政府投资项目主管单位开展招投标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严密防控廉政风险。目前全县47个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271个,制定防控措施331条。二是优化招投标流程。严格落实“双盲”评审,推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事项“一网通办”。制定《清除全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隐形门槛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隐形门槛清除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县行政审批局及各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对辖管部门招投标工作廉政风险点的防范监督,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行为,全力消除招投标环节廉政风险。
20.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村务公开虚化弱化,存在白条入账现象”问题。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制发提醒函、约谈等方式,督促各乡镇党委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好农村集体“三资”和村务、党务、财务公开管理职责,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严禁白条入账等行为。二是提升工作水平。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社会事务局、供销社等部门,结合各自分工,做好农村集体“三资”和村务、党务、财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检查。对乡镇“三资”专职管理人员和村干部开展定向业务培训,全力提升会计基础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案件查办。对涉及“三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追责问责,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减少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四是加强村务公开。持续推进河北省村级事务公开平台建设,逐乡镇开展平台注册、扫码工作培训,明确专人负责平台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平台注册数量和扫码率,扩大群众监督村级事务覆盖面,促进村级事务决策公开透明。
2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监督,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二是创新监督举报机制。通过设立民声民意直通车等方式,大力宣传、强力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针对《2022年海兴县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有关问题列入任务清单问题,县统计局立即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方面
22.关于“缺乏改革创新的锐气与活力,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够足”问题。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奋进海兴”建设方案》,明确6方面21条具体工作举措,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改革创新意识,制定奋进争先目标,凝聚干事创业精气神,在全县营造拼搏奋进良好氛围。二是开展系列活动。实施“干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素质大提升”工程,定期举办1次“奋进海兴大讲堂”,积极开展“六诺”“对标对表”等活动,不断激发各级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县委主要领导在省管领导干部考核中位列优化开发区类优秀等次。三是强化考核激励。坚持以考促干、以考识人,常态开展干部干事创业一线调研,综合运用季度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等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提振全县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23.关于“执行民主决策机制不够到位。有的重大项目未经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问题。
一是修订《中共海兴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从议事决策原则、范围、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进一步提升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水平。二是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事项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研究业务,及时提交需县委常委会审议事项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针对巡视反馈2019年以来县医院改扩建等7个重大项目未经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县委书记对未提交议题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中约谈,并给予全县通报批评。三是县委督查室、县纪委监委聚焦各部门向县委常委会提交议题情况,县委常委会议定事项特别是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落实情况,严格开展日常监督和检查抽查,及时提出、纠正存在问题,对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24.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够规范。有的班子成员未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问题。
一是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发《关于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通知》,深入学习党内政治生活相关规定。二是在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向县处级干部发放《提醒函》,确保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各党(工)委对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县委组织部分领域、分类型随机抽查档案资料258份,其中不规范档案资料36份,现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制定《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对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进行持续规范。
25.关于“执行选任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1)针对“运用考核机制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强化考核运用。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等方法,多渠道多层次了解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等现实表现,更加紧密地将考核结果与培养教育、管理监督、问责追责、能上能下、治庸治懒结合起来,推动各级干部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二是激发内生动力。制发《“奋进海兴”建设方案》,实施“干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素质大提升”工程,开展“六诺”“对标对表”等活动,不断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改革创新意识。
(2)针对“离任审计缺乏时效性”问题。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关于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严格责任到人、对账销号。对已完成审计项目,逐级审核相关资料,把好质量关。对进度偏慢审计项目,查找分析原因、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计。二是整合审计资源,树牢“一盘棋”工作思路,打破科室界限,把全体审计人员按照“新老搭配、优势互补”原则分为3个审计小组,根据被审计单位业务量、资金量大小等情况,分组实施2019年组织部委托未完成离任审计。每个审计小组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队,并安排3至5名审计人员担任审计项目主审实施审计,确保审计项目实施无缝衔接、高效推进。同时,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和抽调部分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增加审计力量,加快审计进度,提高审计质量。三是严格过程管控,县长对县审计局局长进行约谈,督促其挂图作战、提高效率,确保如期完成全部任务。审计组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一周审计进度、审计成果等进行复盘分析,认真梳理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等,目前所有干部离任审计均已完成。
26.关于“把关村‘两委’换届人选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制发《关于常态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村干部监督管理的通知》,对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进行督导推进,重点对换届后受处分的村“两委”干部进行一对一警示谈话和警示教育。二是完善《海兴县村干部“提能大调训”活动实施方案》,举办村党组织书记强基提能系列培训12期,全面提升村党组织书记发展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持续建好用好村级“三员”队伍,发挥村级直接监督作用,形成上下联动、互相配合的监督格局,推动村干部工作作风持续改进。
27.关于“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2019年以来因不同原因两次被定为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两个村,已完成整顿转化。2021年因村集体经济收入不足5万元被认定应纳软弱涣散的6个村,均实现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目标。二是制发《关于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提升“回头看”的通知》,对全县197个村进行排查,未发现应纳未纳问题;对2019年以来完成整顿的38个软弱涣散村巩固提升情况进行督导,未发现同类问题重复出现情况。三是制发《关于进一步健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预警机制的通知》,结合村党组织分档管理工作,对后进村进行摸排,掌握16个D档村薄弱环节,建立预警台账、落实包联机制,采取针对性措施帮助提升。
28.关于“发挥‘两新’组织党建引领作用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召开全县“两新”党建工作推进会,制发《关于定期排查优化“两新”党组织建设的通知》,全面开展“两新”党组织集中优化调整行动,对9个不足3名党员的党支部进行优化设置,结转党员关系6人,拆分重组党组织4个。对联合党组织中党员3名以上且有能力单独组建党组织的企业及时划小单元组建,已新增单独组建党组织37个,单独组建率达78%。二是加大企业党员发展力度,对全县“两新”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逐人进行研判,按照培养成熟度进行分类管理,优选入党积极分子26名纳入培养台账重点关注培养。2019年以来未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已发展预备党员14人,在其他两新党支部择优发展党员4人。三是深化“企业家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开办党建引领企业发展专题培训班,组织32名企业家赴武汉大学培训,巩固党建引领企业发展效能。截至目前,培训“两新”党组织书记(出资人)4场300人,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21场,开展党建业务指导500余人次。
(四)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彻底,长效机制尚未健全方面
29.关于“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新一届县委就整改落实情况专题调度不够,整改日常监督不深入,未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干部任用考核参考内容”问题。
一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聚焦上轮巡视未整改完成问题和本轮巡视反馈问题,坚持定期调度研究,目前县委已组织巡视整改调度会议7次,全力做好提醒、督导工作,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列席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分析研判等方法,强化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督。目前,县纪委监委列席责任单位巡视巡察整改会议21次,参与被巡视巡察单位反馈会议28场。三是制发《海兴县2023年度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试行)》,明确将“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优评先、提拔重用的重要参考,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和提拔重用”作为重要要求纳入文件内容,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和数据共享,从严从实做好整改专项考核评价工作,倒逼整改责任落实、确保整改任务完成。
30.关于“长效机制不够完善。持续跟进缺位,成果运用不足,‘后半篇文章’作的不够实,上次巡视指出的问题,虽出台相关制度,但未建立长效机制,个别问题依然突出”问题。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围绕巡视反馈问题,聚焦“抓常抓长”,及时进行调度研究,统筹各部门协作配合,确保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从根本上整治突出问题。二是加强跟踪督导。县委督查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巡视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持续跟踪督导,确保问题不反弹。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参加或列席有关单位巡视巡察整改会议21次,参与被巡视巡察单位反馈会议28场,有力推动整改。三是深化结果运用。完善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将巡视反馈问题纳入清单台账管理,强化分析运用,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针对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未建立长效机制问题,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治欠保支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机制要求,坚持抓常抓长、久久为功,确保相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巡视移交海兴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已全部处置并办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1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2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6人、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全县发展改革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的事项,按照既定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县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县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引导带领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后续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要加强工作调度,充分发挥县级责任领导“关键少数”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带头落实整改。要加强职责意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调度、亲自参与、亲自落实,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工作责任人时时抓的浓厚氛围。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整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力量,对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等进行深入督查,特别是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着眼长远,在总结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在深入整改的同时,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建章立制、抓常抓长,对全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持续做好优化调整,确保各项制度发挥最大作用,切实巩固好整改成果。要持续完善科学选人用人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规范完善干部管理的程序、办法和机制,将巡视整改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切实纠正和防范干部工作上的不正之风。要持续完善反腐败工作机制,加大“两个责任”压力传导,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督促党员干部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履责尽责,着力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持续完善作风建设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深化“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大讨论活动成果,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督促各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履职尽责,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持续转观念、转作风,提能力、提质效。要持续完善督导落实机制,对工作实行清单台账管理,深入落实系列考核办法,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过程管控,据实奖优罚劣,在全县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深化成果运用,着力推动发展。以巡视整改作为契机,把巡视整改的过程变成发现问题、查找差距的过程,变成分析原因、改进工作的过程,变成振奋精神、加快发展的过程,真正做到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持续壮大县域经济,依托驻外招商队伍,深入开展精准招商引资,吸引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落地投产达效;积极推进“一区五园”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引导资源聚集,不断做强清洁能源、体育器材、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等优势产业;引导支持企业加大与重点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力度,积极培育优质中小企业,大力做好企业“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规范涉企检查报备,充分发挥“1+N”企业直通车作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要深入推进城市更新,持续完善城区交通路网,加快老旧小区、棚户区等改造提升,加强道路交通设施、供水排水设施、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县域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县城要素集聚力、人口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突出抓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旱碱麦、奶牛养殖、渔网加工等产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精准化、数字化、动态化的全覆盖网格体系,不断提升乡村建设和治理水平。要统筹推进民生实事,进一步健全社保制度,持续做好低保五保、困难救助等工作;运用送政策、送岗位、送补贴等方式,有效拓宽重点群体就业渠道;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与培训,持续改善各级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大力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构建医疗康养融合的服务体系;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改善全县环境质量。要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和有效化解金融、房地产、政府债务等领域风险,统筹抓好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平安建设、信访稳定等工作,推动全县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安全有序,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海兴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7-6611708;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海政路中共海兴县委办公室;电子邮箱:hxxxzx@126.com。
中共海兴县委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