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

发布日期:2024-03-19   来源:


区划沿革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8月为纪念牺牲的杨靖远县长,改盐山县为靖远县。县辖地分属新海县二、三、四区,靖远县一、三区及无棣县四、五区。

1949年靖远县复称盐山县。县辖地分属盐山县六区(高湾)、七区(赵毛陶),无棣县四、五区及黄骅县二、三区。

196411月将山东省无棣县所属四女寺碱河(即漳卫新河)左岸的辛集、良户、山后、宋王、朱王、傅赵、杨埕7个社、51个自然村划归河北省,由盐山县暂时管辖。

1965327,国务院批准设立海兴县。

626海兴县在小山正式建立。以原属盐山、黄骅2个县各一部分行政区域及由盐山县暂时管辖的区域为海兴县行政区。海兴县共有13个公社、3个农场,180个自然村为海兴县行政区域。县政府驻地初拟定小山,后确定驻苏基。

1980年海兴县有苏基、高湾、张会亭、赵毛陶、小山、丁村、傅赵、朱王、香坊、尤庄子、郭桥、辛集共12个人民公社和县农场、明泊洼、青峰、青先4个国有农场。

1983年和1984年,公社一律改为乡镇,新增孔庄子乡。

199511月撤乡并镇,建立苏基、辛集、高湾三镇,赵毛陶、小山、张会亭、香坊四乡。以及海兴、青先、青峰三个农场和东城、西城两个社区。[3]

区划详情

2022年海兴县辖5个镇、2个乡:苏基镇、辛集镇、高湾镇、赵毛陶镇、张会亭镇、香坊乡、小山乡。境内有3个农场:海兴县农场、青先农场、青锋农场。县政府驻苏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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