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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3/00020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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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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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海兴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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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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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残联工作职责
- 主题词:
- 文号:
残联工作职责
一、内设科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机关办公工作。协助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处室工作关系;做好财务管理、文电处理、文秘、档案保密、保卫和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做好本级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报告,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对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研究和信息分析,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编制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开展绩效考核、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等机关效能考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提案、议案;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协助抓好全市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以及残联组织机构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联络、教育、培训、表彰残疾人;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管理和指导残疾人专门协会的工作。
3.政工人事工作。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管理及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工作;联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审批、聘任及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做好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4.机关后勤服务与管理。做好物资采购发放、车辆管理、考勤管理、节能减排、办公用具及水电维修等工作。
5.残疾人事业的信息宣传。
6.工会、计生工作
7.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
8.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康复科
1.残疾人康复工作。会同办公室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实事项目;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全市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人才培训;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承担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指导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和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康复和辅助器具服务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需求调查、供应、适配等服务工作,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
3.管理和指导县(区)残联残疾人证的工作。负责审核县(区)残联的报送证件、残疾评定程序、结果等,承担批准职责,负责本级档案管理,检查监督县(区)残联办证工作。
4.协助办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
5.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