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要求;为全面了解区域主要环境问题和制约因素,保护开发区周围受影响利益群体,现公告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相关事宜,相关部门或个人可对该开发区环保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一)开发区规划情况
开发区名称: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
空间范围:位于海兴县城东南中辛公路两侧,地跨小山乡、辛集镇、苏基镇、青先农场四个行政区,东西宽约5.5km,南北长约3.8km,规划用地总面积21km2。规划范围为东至中辛公路东4.0km,南至宣惠河以北1km,西至中辛公路西1.5km,北至正港路。
产业定位:开发区主导产业为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仓储物流四大产业。
规划时限:2011年-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二)开发区主管部门名称和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赵文厚
联系方式:15373392965
邮箱:hXqxgwh@163.com
(三)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河北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金明大厦
联系人:李楠
联系方式:13780313107
邮箱:13780313107@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LcwEYvbgailfk7jiN1z8Q
提取码: 7sft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自2021年1月11日起,在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相关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